关于欧美国家危险品运输包装的“环保再利用”
时间: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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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往往危险品运输包装的回收率比较低,而且易损性比较大。近年来,欧美国家在危险品运输包装循环环保再利用上的研究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且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果。
刚性塑料包装和散货集装箱的再利用已在封闭流程中应用多年,即供应商至用户运输的相同或相似的化学产品再利用包装和散货集装箱。最的在引入塑料圆形桶或油桶的复原可能性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这种复原处理是指包装非整体零部件的清洗和互换,与传统的再利用不同的是,现今这种再利用将用于封闭流程以外,能包装状态不同的产品,加速了塑料包装材料的降解,当然在以前的内容物和新内容物间可能出现污染和危险反应。
因此,正确的复原应对以前的内容物有充分地了解,同时应对化学品的类别进行重新定义,制订识别系统来正确地复原。tno将引入一般包括这些方面以及质保计划的内容详实的法规。
对刚性散货集装箱来说,在un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建议和规定中没有再利用和复原的说明。实际上,散货集装箱的再利用以及零件和复合散货集装箱内部的互换已经比较普遍。
tno已执行了一项旨在评估塑料散货集装箱相关条件的研究,并已得出以下结论:
(1)复原的定义与封闭分配链以外的再利用以及在影响散货集装箱性能的重新使用(包括集装箱内部的更换)前的执行活动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复原公司应按照un的原始标志,担负起复原集装箱质保的责任。而且,有必要制定散货集装箱在重新制造方面的un认证程序。
(2)欧洲已研究出一种可将塑料散货集装箱的使用寿命延长到5年以上的程序,大多散货集装箱有可能在一封闭分配链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并对代表的样本进行常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