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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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税率。
1.自2018年1月1日起对948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其中27项信息技术产品暂定税率实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见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继续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次降税(见附表2)。
3.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碎米(税号10064010、10064090)实施10%的最惠国税率。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见附表3)。
(三)协定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项下的部分产品开始实施协定税率,对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自贸协定以及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项下的部分商品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见附表6)。
二、出口关税税率
对铬铁等202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见附表4)。
三、税则税目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附表5)。经调整后,2018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49个。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表:
1. 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表
2.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
3.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4. 出口商品税率表
5.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6.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
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国外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
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管制措施。
我们平常所说的关税,一般是指进口关税,因为我们普通人接触到的基本都是普通的日用品或工业品的进出口,这些产品通常进口才需要关税,出口基本都是没有关税的,部分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都是“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出口不但不征关税,而且还给你退税,所谓出口退税大概就是这么来的,而进口呢,几乎都是要征税的,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甚至进口消费税,所以进口比较麻烦,成本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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