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时间,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时间:2023-07-14 点击:165次
7月9日,据交通运输部消息,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通知》提出,上述举措旨在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在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降低循环成本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形成资金流、信息流、商贸流等多方面集聚效应,更好服务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东部城市做优做强,中部城市巩固提高,西部城市打基础立长远。
根据《通知》,支持范围所指综合货运枢纽既包括枢纽港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节点,也包括多节点串联与往返形成的重要网链。其中,可由相关城市或城市群申报的综合货运枢纽应聚焦国家重点产业集群(粮食煤炭、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分布区域,且在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能力等方面已自发形成规模优势。
此外,财政部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名单,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