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有风险,网购需谨慎:包裹丢了责任归谁?

时间:2024-10-24 点击:53次
对于消费者而言,收包裹的时候是最快乐的时光。但有时会让人郁闷的是,被通知包裹丢了,或者很长时间没收到包裹,物流也没更新,包裹不知所踪。那么,包裹丢了责任归谁?找谁赔偿呢?
网上购物,就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国内的网上购物,一般付款方式是款到发货(直接银行转帐,在线汇款)和担保交易则是货到付款等。大家常见的网购有大致两种类型:一种是在网上购物平台购买货物,如京东、淘宝、聚美优品等形式;一种是卖家和买家私下协商,未用过购物网站进行交易,如微店等形式。
网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到损坏或者灭失,谁应该承担责任:
微店形式:
如果卖家和买家私下协商,未用购物网站进行交易,两人订立的合同未就货物的毁损灭失做出约定或者协商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是否由卖家转移到买家,取决于货物是否已经交付。交付以是卖家将货物交由快递公司之时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即在交易平台以外网购的,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情况下,货物在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情况下,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卖方自交付其已将风险转移给买方,故货物毁损灭失的卖方可以不赔,快递公司也可以不赔。所以大家以后尽量在交易网站以外的地方买东西,切记与卖家协商货物的毁损灭失责任的承担。
淘宝、亚马逊形式:
网购平台卖家与网购买家之间,快递毁损风险如何转移,要看平台协议。其中不同的网购网站有不同的协议规定。
比如京东网《京东商城规则之卖家发货与签收规范》规定“商品毁损、灭失等的风险自收货人签收商品后由卖家转移给收货人。”这种情况下,货物运输途中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卖家承担。
在天猫、淘宝网《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中规定“货物风险的转移: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前由发货人承担,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后由收货人承担;在承运人责任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发货人向承运人追偿不影响交易纠纷的处理,发货人应依照本规则承担相应损失。”该情形下,货物运输途中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卖家承担,笔者一直都是使用淘宝、天猫进行网购。
在苏宁易购《苏宁易购会员章程》中规定:“......您必须准确地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送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商家不会承担迟延配送的责任,并保留单方取消订单的权利 :.......(3)情势变更因素;(4)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罢工、骚乱、政府行为、突发战争等。”
当当网《当当交易条款 》规定:“......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当当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的责任:...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罢工、骚乱、政府行为、突发战争等。”在苏宁易购和当当网这两家平台,根据他们的协议可以推定,货物运输途中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卖家承担。
然而在唯品会《唯品会服务条款》第10条规定:“……您确认并同意一旦唯品会或者品牌供应商向运输代理服务公司交付你订购的商品,意味着您与提供运输代理服务公司签订了运输代理协议,形成了运输代理合同法律关系;相关商品灭 失及毁损风险自商品交付至运输代理服务公司起转移给您。”
亚马逊《所有权与风险转移》中规定:“客户自亚马逊购买商品的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自货物离开配送中心后转移给客户。”这种情况下货物运输途中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家承担。在亚马逊和唯品会这两家平台,根据他们的协议,货物运输途中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家承担,与上述的微店情况一样。
综上所述,大家在网购的时候要注意各个网购平台的服务协议,尽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平台购物。
法律是我们公民维护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障手段,自己合法权益收到侵犯就要勇于维权,同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会有助于保障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