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十不准”是哪些?

时间:2024-05-01 点击:68次
剧毒化学品是一种危险性很高的物品,所以在这些危险品仓库管理中应该尤为注意安全问题,规范一些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正常仓库管理有弊的行为。在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中的“十不准”是哪些呢?
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