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即日或将施行!

时间:2024-04-15 点击:10次
近日,一大利好消息即将出台: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即日或将施行!根据内部消息,政策实施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特别注意,此项政策针对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
政策核心
关于限值
单笔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说明:目前单笔交易限值为1000元,此处提高到2000元。
关于关税
限值以内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如果超过限值,则对超过部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说明:目前按照行邮税征收,共有10%、20%、30%、50%四个等级,且有50元免税额度。目前以行邮税替代关税。
关于增值税/消费税
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说明:目前采用行邮税,没有增值税/消费税。如果实行新政,对于大部分不涉及消费税的商品,纳税额为17%70%=11.9%。
关于完税价格
以实际交易价格(包裹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消费者为纳税人;电商企业、电商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扣代缴人。
关于适用范围
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没有和海关联网,但是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能提供三单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也同样适用。
其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分另行公布
政策影响
笔者认为:
第一,税率提高,行业整体成本有所增加,提升幅度至少为11.9%;
第二,新政对单件价值高或需要征收消费税的商品非常不利,例如奢侈品。因此,奢侈品电商难以继续获得跨境电商红利;
第三,对于母婴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影响有限;
第四,尽管该政策让跨境电商模式失去了税收红利,但从商检角度看,跨境电商依旧比一般贸易进口要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