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内部控制规定》第三章:监督与检查

时间:2024-04-06 点击:123次
《存货管理内部控制规定》中,“主角”——存货的日常监督与检查有利于管理的顺利进行。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一条 本公司由财务部行使对存货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条 对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存货管理、核算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制度健全的情况;
(二)存货的验收入库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货出库制度执行情况;存货的内部对帐情况;
(三)存货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存货盘盈、盘亏、变质老化、毁损的处理情况。
第三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予以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