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库房工作制度》
时间: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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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库房是药剂科的组成部分,它担负着药品的供应、贮存、保管、调配等任务,所以规范中药材的入库、贮存管理是中药库房日常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为加强管理,特制订《中药库房工作制度》。
一、根据本院医疗需要,药库编制药品购置计划。药品的库存量在供应正常情况下一般为2至4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做到既保证药品的正常供应,又避免积压。
二、药剂科及库房对供货方的企业法人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合格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及上岗证等资质证明逐一核实,严格审查所经营的产品范围及种类,并建档备查。采购人员应严格财经制度,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冒、伪劣、过期药品及非药用品,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的药品不得入库,坚持主渠道购进药品。
三、购进、调进及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药品会计及药剂科主任共同对药品品名、数量、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及价格等内容进行验收,合格无误后签字方可入库。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品种、数量、规格、不符合应提出更正或拒收。如发现药品包装破损或霉变时和临近效期的药品,应提前通知供货方调换。
四、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及作用分类摆放,固定相应位置并有明显标志,室内干燥通风,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库房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仓查库,科主任及药品质量监管员应随时抽查、清查药品的效期、质量、数量等情况,合理报废,并提前三个月通知供货单位。
五、剧毒、麻醉、精神、生物、血液及贵重药品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购、贮存及发药,严格执行有关部门颁发手续,及时清查。
六、库内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药品有效期,收支有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单据、帐目妥善保管。每季度对库房的盘点时,应加强对药品应有效期、质量及帐目的核查。
七、库房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或擅自外借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