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超对接政策有助于农产品流通方式改革
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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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中,往往存在链条中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导致了许多农产品的浪费或缺乏。为了解决这一情况,我国颁布“农超对接政策”,以助于针对农产品的流通方式改革。
我国农超对接政策(farming-supermarket docking),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我国农超对接政策”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即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还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农超对接政策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中国只有15%左右。
在中国,随着大型连锁超市和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鲜活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入超市的基本条件。开展鲜活农产品“我国农超对接政策”试点,积极探索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产生原因:
超市竞争不断创造价格新低,变收购为采购,压缩成本。超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有特色的、差异化的产品。只有采购的差异化,才会形成经销的差异化。超市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价格竞争上面,因此,控制成本对超市尤为重要,超市“直购”将为其赢得核心竞争力。
市场指导生产,需超市与农产品短距离对接。“市场行情是瞬息万变的,超市将采购链延伸到基地后,充分发挥了市场调节作用,将最有效的消费信息传递给生产者,指导生产。”
政策法规:
2008年12月11日,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经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以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宗旨,按照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的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连锁商业企业实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在大中型城市选择部分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鲜活农产品“我国农超对接政策”试点。坚持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
主要目标: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冷链系统。
保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资金;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我国农超对接政策”予以信贷支持,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基础设施的投入;三是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人才,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四是要加强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