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终结者”来临,电子商务法草案制多项规定!

时间:2024-03-21 点击:86次
电商十年来全速扩张,而作为衍生产业的刷单等生意亦是规模庞大。 “刷单”、售假、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有违诚信经营的现象屡屡出现,且难以制止。为了更好的加强电商管理,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草案制订多项行业规范 违者将面临重罚
草案的出台,或许能给日益泛滥和专业化的刷单一记重击。同时,草案规定,不得以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也不得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
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购物,给电子商务经营者差评,买家遭报复的情形屡见报道。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网购差评遭报复的相关新闻报道全国有4100余条。报复的方式不仅有打骚扰电话,甚至还有提刀上门砍人。
针对上述问题,草案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双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
此外,草案还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客观、公正、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
在法律责任一章,草案还规定,违反上述系列规定,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刷单等现象破坏市场公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论刷单、刷信誉,还是删除差评,均会会扰乱市场秩序,如果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就会使得一些不法商家,通过上述不法行为,提高自己的信誉和评价,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来获取更多利益,这就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华讯律所主任张韬曾参与草案相关工作,他说,无论是从维护市场秩序的角度,还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都有必要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规制。
电商刷单等现象一方面给数据注水,另一方面降低了消费者对电商行业的信任,最终带来的会是整个行业的不信任感,故而需要更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制约。草案的出台,或将给电商行业带来更加公平化、有序化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