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式起重机使用方法
时间: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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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式起重机也称为起重船或浮吊。内河港口使用非自航式起重船,通常在方型船甲板上,设置不同形式的起重机,再配置船舶系缆设备及生活设施等。浮式起重机使用方法如下:
一、作业前应做到:
1、检查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
2、检查防风装置、旋转机构锚定装置是否处于脱离状态。3、各控制手柄(按钮)是否处于零位,电缆线是否处于安全位置。
4、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变幅、旋转各完成一个动作,检查各指示灯是否正常。
5、重载试验:起吊货物离原货点≤0.5m高时,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应做到:
1、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以能越过障碍物为准。旋转时要防止本机与其他机械、平衡重与船舶,货物与船舶及其他障碍物相撞。
3、船舶作业,吊钩应在安全网上方通过,防止货物落水。4、起吊长、大、笨重货物,要慢速起吊、运行,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索牵拉,以免货物摇摆碰撞。
5、作业中如遇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收回零位,并采取措施,将货物放置安全位置。
6、如遇故障停电,司机离开操作室时,应在总闸上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开车”标牌,以保安全。
7、电动机工作温度如超过规定值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待温度降至允许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8、提升货物高度时,吊钩滑轮与吊杆滑轮间距不得小于1.5m。
9、吊机作业现场和钩头路线,严禁人员、车辆通过或逗留。
三、作业中“十不准”:
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埋在地里的货物。
2、不准起吊散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3、不准吊货在人员、车辆上方通过或停钩。
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用两台设备合吊一件货物。
5、不准用货物、货盘、吊钩等带人升降。
6、不准用吊钩拖拉、斜吊、抽拔及使货物剧烈摆动作业。
7、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
8、未戴绝缘手套,不准进行拖拉带电电缆。
9、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
10、不准用电阻器炽烤物品。四、作业后应做到:
1、作业完成后,应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吊臂方向朝岸侧,吊钩升至离地面15m左右,如吊钩吊有其他附属吊具(如抓斗等),应放置在不影响交通、消防等的安全地方。
2、离开机械前,应切断电源,手柄收回零位,扭紧旋转制动器,采取全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浮式起重机使用方法大致如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