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入境行李新规定生效,海外代购需谨慎!

时间:2024-03-16 点击:109次
6月1日起,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执行,5种物品将不予放行。中国海关新规的目的何在呢?这对中国海淘代购有何影响呢?
此次《公告》明确提出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携运进出境行李物品暂存的5类情形,分别是: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属于上述5类情形的,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将被海关暂不予放行,可以暂存。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存"不等于"扣留"。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暂存凭单”。暂存期限为三个月,旅客需要自己办理结海关的手续。提取物品时,还需要出示凭单+进出境证件等。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提出的“自用合理数量”,上海海关对其进行了解释,即:"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如果被认定是自用不合理的,海关将暂不予以放行,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将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这就意味着进境居民旅客仍享5000元境外免税额。
中国海关新规的目的何在呢?这与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有关。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显缩小了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此举在短期内可能会让部分消费需求涌入人肉代购、非正规直邮等渠道。为了配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端平,两条海关新公告果然陆续出台:《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不少业内人士判断,海关上线新快件系统,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强对这部分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势必将加大监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检率。这势必增加海淘代购被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