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4月起降低港口费用

时间:2024-03-16 点击:112次
中国将从4月起降低港口费用
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自4月1日起降低港口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降低和合并港口收费的决定,印发了降低托运人和船东物流费用,促进港口营商环境优化的若干措施。
根据通知,港口基础设施保障费不再由政府制定,将并入港口经营费。
下调深圳、梅州湾、日照、锦州、上海、宁波-舟山、大连、唐山、青岛、连云港、湛江、福州、防城、威海、黄骅港、烟台、厦门、泉州等18个沿海港口国际船舶引航费。据估计,这些港口每年的减免费用总额约为3.2亿元人民币。
通知还提到,要优化中国国旗拖轮在长江港口服务的收费政策,扩大船东是否使用拖轮的自主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