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快递香烟最多两条,超量将被没收

时间:2024-03-13 点击:148次
近日,达州市《关于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物流快递”等渠道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管理的通告》已正式发布实施。通告指出,邮寄烟叶、烟草制品的,快递香烟最多两条,超量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
严格烟草售卖
快递香烟最多两条
据了解,该《通告》已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通告》明确,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通告》规定,邮寄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具体标准为:每次限寄邮件一件,每件标准为卷烟、雪茄烟不超过两条400支,即快递香烟最多两条,烟叶、烟丝分别不超过5公斤(二者合寄不超过10公斤)。
按照规定,对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货主视情节轻重可处罚款、按国家规定价格70%收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的处罚;对承运人可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20%的罚款。物流、寄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规范烟草制品寄递业务的第一责任人,须落实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等具体责任。
通告有法可依
烟草专卖法明文规定
据悉,达州市的《通告》虽于今年正式施行,然而关于快递香烟最多两条的规定早在法律明文中加以规定。据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以外,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网上烟店属于非法经营。”
记者了解到,除了在销售烟草制品方面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快递或者邮寄香烟也有限制。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网络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烟草准运证。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而根据《烟草专卖法》二十三条规定,邮寄烟草制品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限量,那么在这个方面我们国家(烟草)局规定,邮寄卷烟以及雪茄烟,每件不得超过两条,以两条为限。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五公斤为限量。
快递香烟最多两条的通知发布后,快递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有不少在网上卖烟的微商,通过快递批量销售香烟,现在不行了,这种批量的香烟快递业务我们不能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