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卸进境货物的报关

时间:2023-11-23 点击:150次
由进境运输工具载运进境并因故卸至海关监管区或者其他经海关批准的场所,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进境的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情况属实的,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出境手续;或者由该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该货物的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